1.在飞机上咨询了当地人和空乘,他们一致的口径就是那2警察整人,不要理会,不会造成影响,可以告那2个机场的警察(finder is the keeper),但也有个乘客说不上庭下次就去不了las这个州。 2.我打电话去这个法庭想说明这个事情,大部分语音提示听不懂,打通过2次,一次是交通案件的不处理挂了,一次是听不懂又给我转语音提示了。 3.我当时急着登机,马上就要迟了,过了安检急急忙忙拿着东西就走,我发现这个钱包不是我的时候也是在去登机口的路上,当时也没注意这东西不是我的因为和我的钱包基本一个样。 4.我不是雷锋,但也完全没必要去偷东西,我有义务耽误自己的事情主动找失主,上交遗物?不交我就犯法了?这2个警察手铐拷我,凭什么?现在搞得我公司都知道这个事,影响巨不好,我这个找谁说理去?看不懂ticket,不签字,拿进监狱逼我签,他们有权利把我往监狱送?为此我经济损失1000多美金,关键还为这次名声坏了,我要告他们,怎么个告法?可以完全委托律师办理吗?可以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