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有幾個職業是擁有保密特權的,律師與客戶、醫生與病人、牧師與信徒等之間的談話及文件記錄是絕對保密的,這些專業人士不能隨便透漏與客戶的談話內容,即使法官也不能下令打破此保密特權。
獲得律師資格的第二個條件是要通過執照考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選擇題及作文題,科題包括憲法、刑法、合同法、證據法、民事程序、刑事程序等,大部份州都要連考三天。
第三個條件是必須通過個人背景的調查,以便證明申請律師執照的人個人品行良好,沒有重大犯罪記錄。
第四個條件是必須宣誓,表明自己願意成為美國司法系統中的一員,並且要堅守美國的憲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