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ed Companies之所以可以成功的吸引外国人的投资资金,第一就是项目必须坐落在高失业率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这样投资金额只需50万美元($500,000.00)而非100万美元($1,000,000.00),方便项目吸引投资人。但是真正高失业区的环境显然会比底失业率区差了许多,以后建造的高级住宅或商业大楼是否能吸引买家和商家的兴趣就成了疑问。
这种钻取法律漏洞,霸位50万投资金额,而且没有实际替高失业地区带起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正是反对延续EB-5政策的人提出的理由之一。除此之外,Related Companies在中国雇佣的中介居然可以大作广告,宣扬它们的的项目可以在别的投资人要等平均14个月才能审核完成批准的情况下3个月就可以获得移民局审核完成批准,这种无法解释的快速审核是否意味着移民局内部有问题或宣扬广告不真实,只有请读者自己判断。至于华尔街日报的这篇报导会不会引发美国证劵交易委员会(Security Exchange Commission)或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对Related Companies的项目做进一步调查,或者对已参加Related Companies举办项目被批准或等待批准的投资人会不会有不良的影响就不清楚了。但是这篇报导还是显示了美国媒体的厉害,****疏而不漏,如果选择黑路,最后还是会被暴露。
胡雅棠律师 Hector Hu, Esq. Law Office of Hector Hu 1721 Garvey Ave. Suite E Alhambra, CA 91803 (626) 872-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