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的申请材料涉及美国公司,海外公司及高管人员。美国公司提供的文件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海外公司汇款至美国公司作为启动资金的汇款证明以及美国公司收到该笔款项的证明,报税文件,公司结构图,照片,商业计划书等;海外公司提供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产负债表,公司结构图,照片等。以外,高管人员需要提供护照,工作证明,职务调派证明,学历证明,工资单等证明个人情况的文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将材料交至移民局进行审核。L-1签证的审批通常需要3-4个月,若选择快速审批途径(Premium Process),在提交申请约2周内就能获得批准。受益人收到L-1批准书(Approval Notice)原件后, 就可与海外领事馆联系,进入到预约面谈。
在面谈前受益人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对海外公司以及美国公司的细节了如指掌。移民官会针对海外公司规模,美国公司成立情况,受益人在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担任的职务,以及在美国如何开展业务等问题进行提问,受益人除了要准确回答移民官的问题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文件予以证明。若移民官对该案件还有疑问,还需补件,受益人要按照移民官要求补充材料,再约面谈时间。若面谈通过,海外领事馆会向受益人发出L-1签证,受益人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子女可以L-2签证的身份共同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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