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多条路 外籍创业条件更宽,每家公司3人。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移民局在本月17日在联邦公报发布“国际企业家条例”的最终法规,将给符合资格的外籍创业者发放合法留美的临时许可,俗称创业家签证,最长可在美停留5年,从今年7月实施。 根据“国际创业家条例”法规,创业家签证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 近五年内在美创办公司,且合法经营,具有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的潜力;2. 申请人拥有该初创公司的10%以上的股权,且在公司运营及发展中担任重要角色,为中心人物;3. 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企业实质业务有快速增长以及创造就业的能力,可通过获得美国投资人投资20万美金以上,或获得**拨款10万美金以上的方式来证明。 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及其配偶丶未婚或未成年子女,通过移民局评估认定为可给美国创造公共利益的话,则申请人及其家人可获得30个月(两年半)的创业者签证。现阶段,只有申请人和其配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每家创业公司最多可申请三人。 此外,如果创业家能证明,获得留美许可后,公司发展迅速,持续在美国的公共利益上有显著贡献,比如大幅增加资本投资丶收入丶就业等,并将继续蓬勃发张丶创造大量就业,那么该企业家亏可在申请额外两年半的临时留美许可;反之,如果公司不再为美国公众创造利益那么身份也随时可被撤销。 此项条例将于今年7月17日起实施,移民局预计将接受2940份申请,但现在每年只有25%的申请人被核发此入境许可,即1200份。 近期在新总统上台前实施了好几项新移民措施,但是此项措施旨在提高美国创业丶创新环境,为美国创造就业。这只是提供给企业家在美国合法停留的入境许可,至于是否可以进一步申请绿卡或转成H-1B丶L-1签证,还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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