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移民 Part2
发布于: 2017/05/25  1:15 pm
父母为为继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申请移民

继子女在美国移民法中被定义为父亲或者母亲再婚的时候不满18岁的孩子。由于没有明确规定继子女一定是上一段婚姻所生子女,所以继子女不但包括前一段婚姻中所剩的孩子,也包括再婚之前或者再婚之后的非婚生子女,

继子女移民申请要满足以下条件
· 结婚时孩子未满18岁,
· 提出申请时孩子未满21周岁
· 非婚生子女要确定与继父母关系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 再婚期间,继子女与及父母的合法关系自然存在,但一旦亲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异,或者去世,那么孩子的移民申请就会受到影响。移民局需要判定孩子是否还与继父母存在家庭关系。如果没有那么将无法为孩子提出申请或者继续。

非婚生子女

如果在孩子18岁之前父母结婚,那么孩子与亲生子女和儿童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父母一直没有结婚那就要看是父母上放谁来为子女或者儿童提出申请,如果母亲为期提出申请那么这样的非婚生儿童享有和婚生儿童一样平等的权利。

如果非婚生(包括婚外)子女和儿童由父亲为其提出申请,那么父亲与孩子的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女)关系必须得到确认。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继子女在成为美国公民后可以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提出移民申请,申请绿卡。

为子女提出移民申请首先要做好儿童与非儿童的区别,继子女,收养领养的孩子一定要明确与父母合法的收养,领养关系,并且证明申请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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