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真觉得不好意思....超市偷了小于50美金的东西被抓,记下了身份和地址,警察给我开了个罚单,要我21天之内打电话到上面的电话交罚款。
因为当时一心要被放出来,没有问清楚,不知道我需不需要上庭。看罚单上的说明,可以选认罪并免于上庭。我也没收到上庭的日期。
1)我是不是应该认罪,因为被人东西是从兜里给翻出来了,好像是从录像里看到我偷东西的。需要请律师么。
2)没有按手印,警察就跟我说要21天内打罚单上的电话,是不是就意味着罚款就可以了,没有坐牢或义工?
3)警察说会有****,影响我找工作,那么会不会影响我绿卡的申请?如果有****,在绿卡申请什么阶段应该告知有****?
4)如果有****,我回国再回来有没有影响,入关的时候会不会被据?(我的签证还有效,不需要重新申请签证)
5)****什么时候可以消除,消除以后我再找工作是不是可以对雇主说我的backgroud clear?
6)有****会不会对买方的贷款有影响?
7) 偷得东西有两件,分别是24和22,但是警察给我定成6016,500刀一下,而不是6015,50刀以下。我可以不可做no guilty,deferred disposion, 然后转成dismiss
最新评论
123america
2012/02/16
我的看法
你并没有被BOOKED, 因而,很有可能没有进入NCIC 系统,如果案件不起诉的话,理应没有逮捕记录或****。
邓洪律师
2012/01/22
有很多这类帖子,不妨查阅以前本专栏的相关内容。 最好找律师针对自己的个案进行一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