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到Wisconsin开始上学,08年9月与男友发生争吵(男友也是F1),因为当时住的是校外房子,有人报了警然后警察就介入了。。。
州**起诉了我男朋友好几项罪名,domestic violence还有别的一些,具体罪名我也不是特别清楚。经过各种周折,最后到09年判了他baill jumping,3年缓刑和120小时社区服务。因为这个官司他也没能再继续上学,2010年回了国,现在在他们自己家开的公司里上班。
我和我男朋友今年打算结婚,想去美国旅行,我上个月在上海拿到了B1/B2签证,但是男朋友在北京申请时被签证官拒了,签证官也没看他财产证明什么的,就说他纪录上有个record,还问他probation结束了没有?我男朋友说:还有半年时间。(其实他也不知道到底还有多久,因为当时在Wisconsin被判刑后他为了保住F1身份,转学去了别的州,转学后还没有去probation office报到就回国了)。签证官就说:不建议他再去美国。
想问一下,像他这样的情况,还有希望再次入境吗?谢谢!
最新评论
邓洪律师
2012/03/21
违反假释条件
听起来你朋友是没有遵守法官的指示而没有将案件处理完成。一般刑事案件都有三年左右的假释期,在此期间要做一些义工或罚款,如果没有依照假释官的指示完成任何,这种行为被称为PROBATION VIOLATION,假释官会通知法官,法官就会发出通缉令。 如果当时的罪名很重,美国执法部门希望逮捕你,签证官会将签证发给你,一旦进入美国国境,就会被逮捕。 如果罪名并非很严重,签证官会拒发签证给你朋友。 在美国求学如触犯刑法,应该处理完成才返国,否则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