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问题
发布于: 2012/04/30  11:00 am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留学生,因为父母过来探亲,于2月7日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apartment,计划6月7日搬走,房东告知我仍然需要缴纳6月份七天的房租,但是2月份的房租我交得是全月的。房东说这是按照自然月缴纳的,租房合同上没写这一条,请问我应该交这七天的钱吗,谢谢
最新评论
邓洪律师
2012/05/10
房租合约纠纷
你可以拒付,他可以扣住你的订金,他也可以到小额法庭去告你,不过,你的理由就是在二月份就多付了七天。一般法官会同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