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条件绿卡后(婚姻移民,配偶是美国公民),开始申请在中国大陆的儿子移民,使用的是i-824表格。请问:与i-130的区别在哪里?谢谢!
最新评论
lucy06
2014/12/30
抱歉,周律师的事务所在CA,不是NY.
lucy06
2014/12/29
周律师你好!非常感谢您的悉心解答!我丈夫现在已经以公民身份提交了1-130表格,希望这次一切顺利! 其实我在去年准备提交自己的绿卡申请时就想着请您帮忙我和我的孩子的案子,可是朋友说我住在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距离纽约太远,担心不方便。所以就请了这里的黄律师,想着我的情况并不复杂,就放心给了她去做。没想到现在出了这样的错误。悔无泪呀!!!悔当初没有请周律师!!!!耽误了我们8个月的宝贵时间,不然我的孩子现在已经在美国了。 所以提醒大家:请律师一定要请有经验,有职业道德的!之前应该详细了解该律师的资历,等等。希望大家不要重复象我这样的错误。
AttorneyZhou
2014/12/29
您好,您使用i-824是不对的。如果您的孩子在您和美国公民配偶结婚时不到18岁,可以由您配偶帮他递交直系亲属移民申请。他的申请和您本人的申请没有从属关系(您本人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可以携带家属),所以i-824不适合你们的情况。 如果您孩子在您和美国公民结婚时已经年满18岁,您先生无法帮他申请,而只能由您本人以绿卡子女的方式帮他申请。这个有排期,而且您孩子在等待期间不能结婚。 i-824只适用于主申请人被批,追加副申请人的情况。公民配偶属于直系亲属,不允许携带副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