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洪律师您好,我是F1学生。前年暑期的时候,我给一个美国的网络公司写代码,当时在中国呆了一个月,基本上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中国完成的。公司最后是以gift card的形式付给了我5000美金作为奖励,当时问了我的SSN我给了,结果,第二年的时候收到了1099MISC表格,叫我要填self employment表,我当时以为是合法的,把这个表也报上去了。我这种情况是非法打工了吗?还是公司寄错了表?不应该寄到美国,而是应该寄给中国,因为我毕竟是在中国完成的这个工作。
另外还有个问题,我昨天刚意识到这个问题,一着急给学校的international center发了邮件询问。学校的工作人员是DSO(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我后来在网上查到说他们一旦发现学生非法打工,会报告给移民局。我该怎么办啊?
最新评论
高远
2015/03/30
没关系,F1学生可以校内打工,你自己不说没人深究这种事儿。
kira333
2015/03/28
貌似可以在以后补报税。 建议咨询一下会计师,他们知道怎么办,或者委托他们处理。 https://m.chineseinla.com/page_company/task_listcompany/catid_3/sort_default.html 去年我报税的时候已经把这个表上报了,当时没意识到,还以为自己是合法的。。
LucyFurrer
2015/03/28
貌似可以在以后补报税。 建议咨询一下会计师,他们知道怎么办,或者委托他们处理。 https://m.chineseinla.com/page_company/task_listcompany/catid_3/sort_defau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