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您好,我之前在加州读书,有3年工作经验,后来因为孩子回国。今年6月份重新入境,现在我老公打算把国内的公司来美国设立一间分公司,请问有什么方式可以让我们转换成可以工作的身份?办理L1是否可以?我们的目的是首先要合法,其次,确实有可以谋生的工作在美国生活,也顺便让孩子回到美国生活。我们希望先工作,如果做的好顺其自然移民。像我们这样的情况,如何做移民规划比较合适?

另外,谢谢您,贵事务所可以邮件联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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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ctorHU
2015/07/02
想在美国停留和工作有许多种方式,主要还是根据每个人的具备的条件和背景来决定申请的方式。L-1签证是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其目的是给中美跨国公司的职员到美国来临时工作的签证。当然移民法对L-1申请时的跨国公司,职员,临时性质,服务能力和资格都有它的定义及要求。L-1申请人的家属也可以取得L-2的签证陪同申请人一起到美停留和工作。根据公司的运作情况和L-1申请人的条件,以后也有可能申请永久居留绿卡。如果需要更多的相关资讯,可以与我的事务所预约联络: (626)-872-2208. 胡雅棠律师 Hector Hu, Esq. Law Office of Hector Hu 1721 Garvey Ave. Suite E Alhambra, CA 91803
豆豆妈85
2015/06/30
我的邮箱,ddou855@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