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我的律师给陷害过,我怀疑我的公派律师和检察官有相互配合的做法,让我输掉了案子。我曾经想去律师协会投诉那个律师,但是因为两个原因,我现在放弃了投诉的想法。第一,那个律师也是一个华人,从她给我写的笔迹来看,她不是ABC就是出生以后才来美国的华人,能当上律师肯定付出了巨大辛苦,虽然我被定罪了,但是我内心天然有原谅她的念头。第二,我查阅了律师公会的一些资料,发现有大量的关于律师的投诉被积压而不能很快解决。说明律师存在问题是普遍性的,而且有关机构也明知这一点。这似乎成了美国的国情。
最新评论
小兵张嘎
2015/10/22
谢谢邓律师的回复。有时间在这个贴里可以慢慢聊。 我先在这里奉劝来这里咨询邓律师的网友,如果有诉讼的话,砸锅卖铁借钱也要找私人律师,虽然私人律师水平和职业操守良莠不齐,但是如果你精心选择之后的私人律师一定会比公派律师强。
邓洪律师
2015/10/22
在处理刑事过程中,如果民众没有钱,法院必须指派公设律师来替民众辩护。现在美国经济情况不佳,失业人数众多,无力聘请律师的民众很多,而公设律师办公室的经费有限,因而公派律师要负责案件的数量增多。我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很少听说公派律师会与检察官联手陷害自己客户。 尽管民众没有付钱给公派律师,律师公会的职业操守规定律师必须忠诚于客户,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公派律师和私人律师一样,都希望能为客户争取到最佳的结果。 不过,许多民众觉得自己派公派律师出卖,主要原因有几点: 第一,法院为了尽快处理众多的案件而全力推动检方与辩方尽快庭外和解,百分之九十五的案件法官都会要求双方达成认罪和解的条件,只有百分之五的案件才会真正打陪审团,而一旦进入审理程序,法官的立场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样,公派律师为了客户的利益而会尽早与检方谈判,而民众往往不明白,为何公派律师会与检方协商,往往将认罪协商误解为联手出卖客户,其实,如果检辩双方不协商,法官会对任何不愿意协商的一方不满;第二,公派律师案件很多,每天处理二三十宗案件,不可能每宗都花上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来和每一位客户讨论案件,其实每一位公派律师都希望能集中精力来处理好每一宗案件,但是,他们的上司每天都会指派他们处理新的案件,因而他们没有时间精力来处理每一宗案件;第三,律师与客户的沟通不良,尤其是不会说英语的被告,无法理解警察报告里面的内容,无法读懂证人的英文证词,打刑事官司就如打一场硬仗一样,虽然检方将他们手上的所有资料如证人证词,证据都给了辩方律师,而辩方律师无法与客户分析敌方的情报,就无法知道对手的弱点在何处,就无法发起有效的攻击;第四,许多公派律师大都是法学院毕业不久的新律师,他们需要打仗的经验,对他们来说,虽然一场刑事官司赢不了,但是至少可以从中累积一些经验,但是,对于大部份新移民来说, 刑事案件不仅涉及到牢刑,而且还影响到他们的移民身份,因而,无法冒险去陪审团。 其实,我们也遇到不少新移民为了省钱而找一些私人的新手律师来处理自己的刑事案件,结果,效果比公派律师还差。与一些能接所有官司的私人律师相比,很多时候公派律师在处理刑事案件方面反而更好一些。